自12月1日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正式予以实施,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立项建议,今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缺乏群众基础的食品安全等同于空中楼阁。”来自合工大的一位食品安全专家认为,公民参与到食品安全国标的制定扩大了民意基础,避免了因民意缺席而导致的国标沦为“企业标准”的尴尬,同时也是一个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良好契机。